协会介绍

苏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是经苏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依法成立的市级美容美发行业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协会成立于2002年5月,是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指导下,由苏州市部分有影响的美容美发企业发起成立。协会在市工商局和个体劳动者协会指导下,遵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各项相关政策开展行业活动。协会的宗旨是加强行业自律,弘扬美容美发技艺,发展
 
快速链接
政策法规

·苏州市美容美发行业自律公约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发布美发美容、洗染、照相等三个行业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化妆品产品质量考核办法
·化妆品检验规则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美容技术员须持证上岗严禁色盲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美容技术人员应无色盲。日前,成都市质监、商务等部门联合颁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规范》。

根据要求,美容院、美发厅等要开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层高不得低于2.6米。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注意事项。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

美容院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个床位服务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米;美发厅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每个理发席位服务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少于1.5米;美甲店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个客位服务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座位间距不少于0.5米;美体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席位不少于4个;综合性美容美发中心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根据要求,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无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美容技术人员应无色盲。

地址:苏州市广济路27号(广济桥南堍)四楼 苏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电话:0512-65560090 邮箱:szmx2002@163.com